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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电缆运行规定
1.电缆运行中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包括巡视、耐压试验、负荷测量、温度检查及防止腐蚀等项目。 2.除安全工作规程上规定的测量温度、负载电流外,禁止在运行中的电缆上进行工作。 3.电力电缆的表面温度,10kV系统不超过 45°C,0.4kV系统不超过60°C。 4.不允许将三芯电缆中的一芯接地运行。电缆线路的正常工作电压一般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5%。 5.电缆应经常充电或运行,因故停电超过一个月,重新投入前必领做直流耐压试验。 6.电缆放障修复后,必须核对相位,并做耐压试验合格后,方可恢复运行。 7.运行中的电缆禁止移动,挖出的电缆应加以保护,禁止人员在上面行走。 8.电缆停电后要经充分放电,才可用手接触。 9.测量电缆绝缘电阻时,1KV及以下的电缆绝缘用500V操作表测量,1KV以上的电缆绝缘用1000~2500V操作表测量,其相对地及相间绝缘电阻值应不少于1MΩ/KV。 10.测量电缆绝缘前,应先验电、放电;测量后必须将其对地放电。 二、电缆过负荷的规定 1.1KV以下电缆允许过负荷10%,6~10KV电缆允许过负荷15%,但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。超过规定时间应立即恢复正常负荷。 2.对于间歇过负荷,必须在前一次过负荷 10~12小时后,才允许过负荷。 3.过负荷期间,应注意电缆表面温度变化。 三、电缆运行中巡视检查项目 1.电缆头完整、清洁、 无破裂、外壳按地良好; 2.电缆头及中间接头无过热; 3.电缆外层无严重损伤,钢铠无严重锈蚀; 4.电缆在电缆构架上不受挤压,坚井中电缆卡固完好,电缆芯不受拉力; 5.电缆火层照明完好,灭火器完好,电缆沟内无积水,无杂物,盖板完整,电缆各种孔、洞封堵严密。 四、电力电缆故障 (1)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,切断该设各电源,报告值长; 1.电缆爆炸、冒烟、着火。 2.电缆绝缘击穿,对地放电。 (2)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,均应作好记录,并报告值长,登记缺陷; 1.铅皮护层鼓泡,铠甲锈蚀。 2.接地线脱落。 五、线路停、送电 1.退出开关重合闸; 2.断开线路开关并确认; 3.拉开开关油泵电源; 4.拉开线路侧刀闸; 5.拉开母线侧刀闸,取下各侧操作保险; 6.按工作票要求做安全措施; 7.送电则相反。 电气规程中关于电缆的规定:广州电线电缆展 http://www.gzcableexpo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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